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行政法案例 > 行政诉讼法案例 >
江苏高淳民政局为流浪汉维权案一审败诉(3)
www.110.com 2010-07-24 11:31

华商大厦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诉讼被驳回

    近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北京华商大厦有限公司不服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以非法为传销提供培训场所为由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一案,判决维持被告于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的京工商朝处字(2006)091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05年5月17日,华商大厦公司与中天行公司(另案处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华商大厦公司将华商大厦412、413、414、415房间出租给中天行公司,租赁期限为一年。

    2006 年3月18日,朝阳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对中天行公司在朝阳区延静西里2号华商大厦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中天行公司工作人员在华商大厦的414A室进行传销授课活动。后经调查,朝阳工商分局于2006年4月20日作出京工商朝处字(2006)006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中天行公司存在传销行为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2006年3月20日,朝阳工商分局工作人员以涉嫌为传销提供培训场所为由对华商大厦公司进行立案。 2006年3月21日,朝阳工商分局向华商大厦公司送达《询问告知书》。其后,朝阳工商分局分别于3月30日、4月11日、4月27日、5月8日对华商大厦公司物业管理销售部主管、经理进行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2006年5月9日,朝阳工商分局向华商大厦公司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该公司拟对其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且告知该公司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可以要求听证。2006年5月11日,华商大厦公司向朝阳工商分局提出《听证申请书》。2006年5月12日,朝阳工商分局向华商大厦公司送达《听证通知书》,通知听证定于2006年5月23日举行。2006年5月 23日,朝阳区工商分局举行听证并制作了《听证笔录》,华商大厦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进行了陈述、申辩,并提交了《听证申辩书》。

    2006 年6月27日,朝阳工商分局作出京工商朝处字(2006)091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525元,并处10万元罚款,该决定于6月28日送达原告。该处罚原告已履行。2006年7月31日,华商大厦公司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同年9月1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京工商复[2006]2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前述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华商大厦有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朝阳工商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