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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与律师实务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重组和兼并是当今世界工业经济向新经济过渡时期的主要特征,无论是国家、企业在经济转型阶段,还是知识和人材在变更转换时期,都离不开重组和兼并,这是一个时代潮流。资产重组、不良资产重组、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机构重组,业务产业重组等等,人材、客户群、乃至朋友也要重组。而兼并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下的必然产物。可以这样说,任何企业与机构都离不开重组和兼并。近年来我们接触了一大批重组和兼并案例,无论是理念上还是在设计方案上,不断创新,组合越趋复杂。专业化程度越高,合作交流与信息需求就越大。

  笔者通过这几年实践,将其中一些体会和认知拿出来供大家讨论,并希望创建这一平台,让有志成为这方面专业人士提供一个交流与合作场地,让有更多的企业机构获取不同的信息与帮助。

  谈律师在上市公司兼并收购中的作用与意义

  一本在海内外畅销的“大收购”,使律师行业再次成为社会热点。专擅于企业收购事务的华尔街律师在这宗250亿美元的收购案中拿了百分之零点二五的律师酬金,使千千万万名社会最优秀、最聪敏的青年向往从事律师行业,也使千千万万名执业律师,希望从事收购兼并法律事务。然而,在国内现行律师体制和执业意识条件下,很少人注意收购兼并法律业务绝非一、二名精英律师就能完成这项工作,上述“大收购”中所涉及的“雷诺”收购案,前后有40多名大小律师参与,如此巨大的律师酬金必须由这40多名律师进行分配。其次,在上市公司兼并收购案件中,律师服务涉及的专业知识非常之广,不但要精于一般民商法、公司法、金融证券法等等法律知识,还必须对这些专业知识本身比较熟悉。换言之,不会炒股票的律师,不懂股权游戏企业经营管理,看不懂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文章等等,也很难胜任。于是,律师在收购兼并案过程中绝不能是以往单兵作战,个体作风,只能是群体合作,集团作战。这样,如何实现专业高手合作,组织大批律师以兵团作战实施这类业务,就是我们有志开拓者必须思考的问题,笔者近年来参与的上市公司的收购兼并案件,仅以点滴的体会与同仁共同探讨,以求抛砖引玉。

  收购策略与法律实务

  收购的市场策略对收购者来说,如何结合市场情况,安排炒作,管理资金, 以最低的成本收取最多的筹码,乃是一项最重要的计划和策略。

  首先,无论是收购、控股,还是购股炒作,均是法人的商业行为,目的性十分明确。如是控股炒作,无须公告发出;如是持股做大股东分利润,一级市场的法人股和绩优股多的是,且价格远比二级市场便宜;如是控股参与或改变公司经营,持股必须达到一定比例(国外一般为20~30%)才有真正发言权进入董事会,否则就须联合其他大股东,或被日后其他股东反对;如想“买壳”收购,持股比例必须不断推进,即使经营者和现董事会有意合作,在股权游戏中不以经营者和现董事会意志而决定未来。

  其次,新闻战与政府干预。因财团之间为收购与反收购战引起的股市波动,传输媒介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方式,会起到不同的效果,成为收购双方利用的策略之一,起到推波逐澜的公共呼声的作用,从而引起政府部门出面干预。

  在“宝延”风波中,也有类似情况。双方通过传媒露相,各自发表收购与反收购意见,引起“延中”股票涨,大户们将手中其他“套牢”股票平仓。引起其他股票暴跌。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降低舆论调子,冷却市场波动,对双方开展工作,并做相应处理,使事件平息。从几种意义上说,宝安在公告后向传媒发表的言论有欠考虑,远不如万科与申华公司向新闻界的表态,而延中则通过传媒起到它不能起到的效果。

  所以说,任何一项收购计划,必须考虑到公告后的传媒导向与公众态度,乃至引起的社会效应及政府干预的可能性。不被反收购活动所利用,承担原来不曾想到过的社会后果及公司形象。作为反收购的当事人一方,如何运用传媒协助,抵制恶意收购,且不损害公众与股东的利益,也是一门科学,这不仅要求公司老总在平时公众中的形象,还涉及该公司与传媒日常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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