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廉洁高效的行为规范。
西方有句法谚,“正义如果有声音的话,裁判才是正义的声音”。在由人治向法治推进的转型时期,社会公众一方面期望和追求公正,另一方面,囿于个体或集团的利益又想方设法干扰阻挠公正,这就使得法院群体成员始终存在被腐蚀的可能,因此,公正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法院群体成员的廉洁;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迟到的正义即是非正义,人们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保护,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制止,难以谈得上社会公正,因此效率原本就是社会正义的题中之义。
5、庄重庄严的物质载体。
法院文化中的物质载体,是司法理念的一种外在的物质表现,是社会公众可以直接通过感官感受的具体实物,其所表达的意义或象征应能凸显国家审判机关的庄重、庄严与神圣,体现法院审判的权威性、独立性和便民性。这不仅是维护法院审判权威和形象的需要,更是捍卫法律尊严之必需。
综上所述,法院文化与其他文化一样,是一种较为复杂的社会现象,蕴含“公平、公正、中立、文明、廉洁、高效等丰富的内容。
二、功能评判:法院文化的现实作用
功能即作用。我们研究文化,正是为了探究文化对人类社会及个人发展所具有的效能和作用。
(一)一般文化的共性功能
按照文化学理论,学界一般将文化的功能归纳为导向、凝聚、激励、约束、辐射五个方面的功能。
1、导向功能。
文化体系一旦形成,就建立起群体自身系统的价值和规范标准,必然对群体中的成员产生一种强大的精神意志,普及至每一个成员,从而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促使成员接受共同的精神认知;另一方面,人都有肯定和展示自己价值的需求,而对自我价值的评价和衡量也必然趋同于共同的认知,导致成员以共同的认知为参照,自觉不自觉地调整自己的言行举止乃至整个精神世界,以与群体保持一致。
2、凝聚功能。
文化通过共同的意志,以习惯、知觉、信念、动机、期望等微妙的文化心理来沟通内部成员的思想,使成员产生目标、准则和观念的认同感;同时,来自外部的压力和竞争也使成员产生对群体的依赖,促使成员作出凝聚在群体之中的应然选择,增强群体成员对群体的归属感、依赖感,这种归属感和依赖感正是“主人翁”意识的基础,有利于增强群体的统一和团结,进而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
3、激励功能。
共同的价值取向,决定着共同的价值追求和共同的目标、理想,因此,群体中每个成员的存在和行为就成为实现共同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成员就会自觉地将自己融入群体之中;同时,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的最高精神需求的一种满足,因此,为了保持这种满足,在人的内心就会经常产生一种动力,调动与激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出来,使成员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高各部门和成员的工作绩效。
4、约束功能。
人的行为不仅取决于个体心理的需求与动机,而且还取决于其所在的群体心理与需求。群体的共同理想和价值追求通过微妙的心理活动渗透和感染每一个成员,造成强大的使个体行为从众化的群体心理压力,从而形成一种无形的、理性的约束;同时,作为一个群体或组织,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促进职能的有效发挥,也必须将共同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规范具体化,制定规章制度,建立起制度体系,以有效规范个体行为。
5、辐射功能。
群体通过自身的各项活动,不断实现自身的职能或目的,也向社会传达群体的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群体精神等,另一方面,受群体精神熏陶所形成的群体形象,通过群体成员的言行举止、服饰仪表等具体的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产生影响。这些都是文化外张或者辐射功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