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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公证防范风险(2)
www.110.com 2010-07-24 13:12

    7. 可以有效化解信贷风险中的疑难问题。信贷公证是借贷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公证,是借贷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的法律要件,逾期贷款是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报措施或者赔偿违约的责任,而不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司法实践中存在误区,对有关法律条文理解错误,信贷公证也是一项解决疑难问题的有力手段。在具体实践中,如果借款人利用外出、外逃等手段钻法律空子逃废债务,可采用公证方法发催收通知书,不管借款人是否签收,一律视为送达,使诉讼时效从催收送达之日起重新计算,解决了个别赖账户、难缠户拒绝在催收通知书签字使合同失去诉讼时效的问题,从实质上保证了借款合同的真实、有效,从而防止了借款当事人免责,有力维护了金融机构的权益,值得金融机构在信贷管理中广泛应用。

    杨明玉 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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