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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六省建立城市规划会商合作机制
www.110.com 2010-07-07 09:28

  在国家建设部的指导下,中部地区的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西、山西六省建设厅11日就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城市规划调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有序发展等方面在安徽黄山市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中部六省城市规划会商合作机制协议书》。

  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整合城乡空间资源,加强中部六省区域规划合作,推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集约有效、社会和谐的区域发展格局;探索城镇群规划和发展模式,围绕构建布局合理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加强中部地区城镇群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经验交流;完善城市规划编制的办法和内容,提高城市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发挥规划宏观调控职能,维护公共利益;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按照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妥善处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城镇发展的关系,探索新形势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制定、审批、实施的法规体系,保障规划科学实施,推行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规范规划管理行为。

  按照协议要求,中部六省还将建立城市规划会商合作机制,在建设部规划司指导下,六省建设厅、规划处及省会城市规划局负责同志每年会商一次,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协调具体合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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