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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楼歪歪”事件调查
www.110.com 2010-07-06 16:35

  近日,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四季花都小区的一栋楼房在爆破拆除时倾而未倒,随即“楼歪歪”的照片在网上大量流传。

  4月7日17时40分,记者来到四季花都小区时,“楼歪歪”现场已经基本清理完毕,只剩下原来该小区5号楼裸露的地基和一些瓦砾。

  看起来,“楼歪歪”事件似乎已经告一段落,但一栋已经建好的商品住宅楼为何要整体炸掉?其爆破施工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相关政府部门和开发商对此事件有哪些进一步的处理措施?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调查。

  “我们也是看到报纸才知道这栋楼被炸了”

  4月1日18时左右,广西南宁市四季花都小区传出一声巨响——小区内刚建好不久的5号楼呈40度角倾斜,但未完全倒下。这场突如其来的爆破施工,引起了周围居民的恐慌。由于爆破声来得太突然,一些居民担心起火,有人还报了火警。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爆破前,这个小区所属的上级单位——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宁经开区管委会”)也没有得到开发商的任何报批和通知。“4月2日早上,我们也是看到报纸才知道这栋楼被炸了。”4月8日上午,南宁经开区管委会冯德贤副调研员见到中国青年报记者时说。

  为了避免倾而未倒的“楼歪歪”产生次生事故,南宁经开区管委会马上召集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此事件进行处理。

  调查小组了解到,爆破前,开发商于3月30日向南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提出了爆破申请,并于3月31日获得了批准,同意其实施爆破。爆破申请获批准后,施工方已于3月31日下午向当地派出所备案,提供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与开发商签订了施工合同。4月1日下午6时许,实施了爆破作业。

  “虽然他们取得了公安局的审批,但在派出所报备的时候没有明确说明爆破作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其二,建筑物的爆破应该向当地的建筑主管部门、安监部门递交申请报告,但他们没有做;第三,小区周边没有文字公告,大家都没有通气,造成局部惊慌和猜测。”调查组成员冯德贤副调研员表示,四季花都小区在进行爆破作业时,主要有三个不规范操作之处。

  “所幸的是,这个不规范的爆破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没有造成更大的实际性的影响。”冯德贤介绍说,4月2日上午,调查组在爆破施工现场制止了开发商在没有任何方案的情况下对“楼歪歪”进行机械拆除,责成施工方做出一个详细的机械拆除实施方案,经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的审批同意后,再组织实施拆除。当晚,调查组收到了施工方递交的二次拆除施工方案。经研究认为可行后,组织施工队进行拆除。4月4日17时,5号楼工程拆除完毕,一度引发周围居民恐慌的“楼歪歪”从此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为什么没有报批上级政府就实施爆破拆除?广西合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公关部经理邓升强解释说:“因为我们这边的思维比较简单,就认为我们花钱买这个楼来了,也没有做什么坏事,没想到闹出这么大动静。”

  刚建好不久的楼盘为何被爆破

  据广西合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吴艳介绍,四季花都小区5号楼属于小区一期工程,占地约600平方米,楼高6层,于2009年3月竣工。11月,公司对其做出了拆除决定。

  做出拆除决定前的几个月,该小区5号楼两个单元的20套住房就已经全部售出并交房了。为何短短时间,开发商又将其购回并实施爆破拆除呢?

  吴艳解释说,广西合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过争取,在四季花都小区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又争取到一块地,打算进行二期开发。而5号楼的位置正处于小区一期和二期工程的衔接处。

  “包括5号楼在内的一期工程的规划都是2006年形成的,用现在市场的眼光来看,已经有些落后了。”吴艳表示,当时四季花都小区的住宅都是排列式的,没什么公共绿地,另外,一期的设计只有前面4栋高楼有地下车库,后面的几栋板楼没有。而二期的设计都有地下车库,为了为使两期工程的地下停车场能连通起来,公司便做出了拆除5号楼的决定。

  “只是为了优化小区环境或者贯通地下车库,就把一栋刚建好的房子进行整体拆除,这个成本代价也太高了吧?”记者问道。

  “从营销的角度来说,我们也做过分析。白沙大道一带的楼盘比较多,竞争非常激烈,我们公司也感到压力很大。如果按照2006年的那个规划,没有地下停车场、绿地等配套设施,小区二期的房子会很难卖。我们作出拆除决定,主要是考虑这一点。”广西合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公关部经理邓升强补充解释说,为了回购5号楼,公司当初以每平方米3000元出头的价格售给业主,但回购时每平方米花了差不多4000元,几乎每户都补了8万~10万元。

  5号楼曾出现严重倾斜

  4月8日下午,记者从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南宁市建委”)了解到,南宁四季花都小区5号楼的身世似乎并不像开发商解释得那么简单。

  南宁市建委调查发现,2007年6月23日,开发商在未取得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四季花都小区5号楼,南宁市质监站经开区分站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对建筑物进行结构安全性检查,在通过自治区检测中心的综合检测合格后申请补办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2007年8月,建设单位向南宁市质监站经开区分站申请补办质量监督登记手续,11月20日南宁市质监站经开区分站完成了该项手续,同时于当月介入该工程质量监督,但当时该楼已施工至5层楼面。2009年2月20日5号楼竣工建成,3月20日开发商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南宁市质监站经开区分站对验收程序进行了监督。

  2009年11月19日上午(此时距房屋建成已有9个月时间),南宁市建委接到南宁市质监站经开区分站和南宁市建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报告称,经对该工程四大角进行全高垂直度检测,发现该楼整体向南、向西倾斜,向南倾斜尤为严重,四大角向南倾斜量最大值达136mm,倾斜度达7‰,最小值达90mm,倾斜度达4.3‰,超出规范规定的20mm允许范围。现场勘察发现西面散水坡有断裂隆起现象,暂时没有发现由于房屋倾斜而引起的主体结构开裂现象。接到报告后,南宁市建委立刻派出市质监站唐国荣站长率有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并于11月20日形成了初步调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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