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地产动态 >
深圳:举报房屋违法租赁 最高可奖3万
www.110.com 2010-08-25 17:16

  记者昨日(6日)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房屋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深圳市房屋办公室近日制订了《深圳市房屋租赁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举报人最高可获得3万元的奖金。

  《办法》规定,对9种房屋租赁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举报,包括:将禁止出租的房屋出租的;出租屋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未依法办理登记(备案)的;未依法呈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的;未如实填写租住人员信息或者未依法办理租住人员信息变更手续的;违法的。

  经审查符合奖励条件和标准的,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将举报奖金拨付至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由其通知并发放至举报人。举报奖励金额为该宗举报案件应处罚款额的10%,但最低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