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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司法程序 凯雷投资涉违多项法规
www.110.com 2010-07-26 10:43

  并购有违多项法规?

  卫新认为在上述系列并购中存在多处违规。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并购交易额超过1亿美元,必须经中国商务部审查。外商与自然人股东合资设立新公司违反了商务部575号规定。上海圣奥产品在中国市场所占份额超过60%,股权并购需经过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

  2009年8月11日,中国化工协会曾就圣奥股权纠纷一事以【2009】第129号文致函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文中写道,“上海圣奥、山东圣奥是我国橡胶助剂行业惟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企业。王农跃带领研发团队,经过多年潜心研究,2002年自主研发出连续催化剂氢化制备RT培司及橡胶防老剂的新工艺,该企业先后获得11项国家发明专利、20余项国际发明。不仅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而且打破了美国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垄断。”

  上述文件表示,圣奥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橡胶及轮胎行业的经济安全”。

  “香港凯雷圣奥获取王昊39%的表决权后,实际上已经完全控制了江苏圣奥。”上海圣奥股东、总裁王农跃表示,香港凯雷圣奥通过收购江苏圣奥40%股权的方式及与圣奥公司9名自然人股东合资设立江苏圣奥违反了商务部相关规定。商务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第575号)规定:“暂不允许境内中国自然人以新设立或收购方式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成立外商投资企业。”

  王农跃此前给美国凯雷集团的信中说,“香港凯雷圣奥并购上海圣奥股东40%的股权,并购交易额超过1亿美元,须经中国商务部审查。而香港凯雷圣奥将交易总额分为中国境内交付和境外交付两部分,境内部分为8700万美元,余额在中国境外支付。另外,上海圣奥的产品在中国市场所占份额超过60%,香港凯雷圣奥对上海圣奥的股权并购,需要经过中国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

  “我国《反垄断法》第31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卫新说。

  但凯雷投资集团中国企业传讯董事周红旗表示:香港凯雷圣奥与刘婧、王昊无关。凯雷集团亚洲主管律师班农表示:没有必要进行反垄断声明;不需要报告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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