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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成本价销售有何不可
www.110.com 2010-07-26 13:15

11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出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禁止市场、商场、超市以低于购进成本价格进行商品促销活动,并对商业促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见11月27日《新京报》)

    某些政府部门的所作所为越来越古怪,越来越荒谬,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却拼命横加阻挠与干涉,直搞的商家无所适从,无可奈何。突出表现在市场、商场、超市的商业促销上,本来,商家以低于购进成本价格进行商品促销活动,对百姓而言是一件极为利好的事情,让利于民,惠及民众,此举不管咋说总比那些动辄涨价要好得多,然而,就是这种难得的促销活动却招来了是非,国家工商总局率先发难,以加强市场监管为名,意欲禁止此类深受百姓欢迎的促销活动。

    国家工商总局为何要发出紧急通知,我揣度与重庆“11·10”家乐福超市踩踏事件有关,3死30伤的惨状至今让人悲痛, 每桶菜籽油促销降价仅仅10来元钱,却引来了大批购买者,造成严重拥堵,致使体弱者死伤。一幕惨剧,令相关部门非常难堪,于是有领导发话,准备整顿和规范商业行为,原以为,监管会有的放矢,以不损害百姓的切身利益为前提,谁知却又是头痛砍头的老一套,一“禁”了之。

    由此联想起前一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一元机票事件,春秋航空在上海飞济南的航线上推出了只卖1元的飞机票,然而卖出400张时,就被济南市物价局开出了15万元的罚单,导致其被迫退出上海到济南的航线。引来民众愤怒的声讨,认为此举没道理,太霸道。现在又冒出了禁止商家以低于购进成本价格进行商品促销活动,这是在依法行政吗?显然不是,翻开各种法律法规,没有哪一条不允许低于成本价销售啊,为了怕担促销引发事故的风险,就将紧急通知强加于人,居心何在,良心何忍?其实,公权力的滥用又何止表现在商业促销上。

    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家不是傻子,目的是为了促销,聚敛人气,只要促销的不是假冒伪劣商品,只要安全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哪怕商家免费赠送商品,作为工商管理部门,要想有所作为,不妨在商家促销活动之前加强检查和监督,何必下禁令为难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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