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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善意第三人
www.110.com 2010-08-03 11:28

  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第三人在与合伙企业的交易中,没有从事与合伙企业中的部分合伙人串通损害合伙企业利益之行为,或倚仗某种优势地位,强迫企业接受某种不平等的交易条件的行为。

  由此可见,善意第三人并不在于与合伙企业是否进行商业竞争,而在于他与合伙企业的交易与竞争中使用的手段是否正当合法。合法的交易与竞争就是善意的,反之则是恶意的。

  善意第三人使用的是合法手段,其结果无论给交易对方或竞争对手是否造成损害,其出发点无意损害对方的利益,因而是善意的;但是第三人原本就是要损害对方自己从中渔利,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其行为就是非善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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