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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规范黑河市城区
www.110.com 2010-07-07 11:50

爱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贸委《关于规范黑河市城区楼房供热有关问题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一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规范黑河市城区楼房供热有关问题的报告

  黑河市城区在过去开发建设房屋中,室内采暖系统设计和施工存在着设计不合理、偷工减料、相关技术参数指标不到位的问题,致使供热设备安装不合理,供热管理难度大、矛盾多,造成不少低温楼房、低温楼层、低温住户,给收缴热费带来诸多困难。为切实加强城区新旧楼房的供热管理,统筹分配供热负荷,科学安排新楼供热工程,根据《黑河市区集中供热管理细则》(黑市政字[2000]25号)的要求,提出如下建议:

  一、今后新建楼房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将新建楼房(包括接新旧楼)室内采暖系统设计图纸送市热力公司进行图纸审查,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未经审查的施工单位擅自施工。

  二、新建楼房(包括接新旧楼)室内采暖系统工程竣工后,须由黑河市热力公司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热。

  三、为确保城区内楼房(包括接新旧楼)温度达到标准,由黑河市热力公司负责,实行新旧楼房供暖设备的安装、维修、供热、收费、管理等。

  四、为规范城区内新建和改建建筑物集中供热,经建筑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市热力公司承担施工。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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