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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同------国际借款合同(3)
www.110.com 2010-07-08 15:20

  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9.1借款人是根据 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

  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

  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

  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9.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

  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除第10.6条所指的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

  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 年 月

  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

  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 年 月 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重复声明与保证: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 。

  10.2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

  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

  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

  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

  件。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

  代理行。

  10.6留置权和抵押权: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和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

  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

  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到期的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保险: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免税通知:如果任何时候由

  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行递交一份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条中所指的事项),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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