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保管合同 >
物品保管制度
www.110.com 2010-07-07 15:21

无菌物品保管制度

1 、 无菌物品应放在无菌物品贮存室内。该室应可关闭并清洁消毒处理,专室专用,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2 、 无菌物品应放在无菌室的柜橱内,柜橱或架子不易吸潮,表面再涂以不易剥蚀脱落的涂料,使之易于清洁和消毒。无菌物品应贮存在离地面高于 20cm 离屋顶 50cm 处,以感少来自地面、屋顶和墙壁的污染。

3 、 无菌物品应分类放置,不可与未灭菌物品混放,按顺发和取用,超过有效期应重新消毒。

4 、 运送无菌物品的工具每天清洗和消毒并保持清洁干燥,当受到意外污染时,应立即进行清洁消毒,物品顺序摆放,并加防尘罩,以防再污染。

5 、 无菌物品包装应密封完整,标明灭菌日期、灭菌合格标志,若包装破损不可用为无菌包。

6 、 无菌物品、无菌包要保持清洁干燥,如湿包有明显水渍的不可作为无菌包。

7 、 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或其中放有化学指示剂的包在灭菌后应检查是否达到已灭菌的色泽或状态,未达到或有疑问者,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

8 、 取出的无菌物品,掉落在地面或误放不洁之处或沾有水液,均视为受到污染,不可作为无菌物品。
 

易耗物品保管、发放制度 字串6

为加强学院易耗物品的管理及妥善使用,保障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易耗物品的范围
易耗物品指各种元器件、清扫工具、零配件、电棒管、水龙头、纸墨等教学、办公用材料、劳保用品等。
二、易耗物品的购置
(一)学院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学期末向供应科提交购置计划,并注明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厂家等。总务处必要时对计划进行核查。
(二)物品入库前必须认真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办理退、换手续。
三、易耗物品的领用管理
(一)易耗物品的领用办法,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领取,领取物品时应持学期末提交的购置计划。
(二)各库房应放置有品名、数量、单价的物品明细账,按品种、型号对库存材料根据入库单、领料单,每月进行增减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四、物品管理制度
(一)库存物品必须分类摆放、明细登记、出入手续齐全。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