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第三人与受托人故意串通的将负有
www.110.com 2010-09-17 15:17
答:第三人与受托人故意串通,以合法的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损害托人利益的,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第三人与受托人共同承担。
- 上一篇:《委托合同》何谓本条所讲的“指示”?它有几
- 下一篇:关于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
相关文章
- ·第三人与受托人故意串通的将负有什么责任?
- ·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吗?
-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义务是什么?
- ·《委托合同》受托人继续处理义务的性质是什么
- ·《委托合同》为何共同受托人应负连带责任?
- ·《委托合同》超越受托权限的受托人怎样承担赔
- ·《委托合同》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有几种情况
- ·《委托合同》受托人履行继续处理义务的前提条
- ·《委托合同》受托人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怎
- ·《委托合同》受托人未尽报告义务将发生什么法
- ·《委托合同》何谓“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
- ·《委托合同》何谓“共同受托”?它与另行委托
- ·《委托合同》第三人不知情时委托人的权利以及
- ·《委托合同》受托人履行继续处理义务的期限是
- ·《委托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 ·《委托合同》什么是受托人交付财产义务?
- ·《委托合同》有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 ·《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报告是否以委托人有请求
- ·《委托合同》受托人擅自转委托的,其效力怎样
- ·《委托合同》受托人报告义务主要有哪些内容?
最新文章
- · 专利委托代理合同
- ·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
- ·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
- · 申请到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函
- · 委托进口代理合同
- · 出售房屋委托代理合同
- ·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6)
- · 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
- · 资产委托合同
- ·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