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运输合同 >
铁路运输合同(3)
www.110.com 2010-07-07 17:34


托运人签约须知 │ 站│ 站││货物。
1.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签字 交│ 承││
车托运货物,证明并确认和愿意│ 付│ 运││
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日│ 日││ 2.收货人领取
2.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 期│ 期││货物已超过免费暂
、重量与货物的实际完全相符,│ 戳│ 戳││存期限时,应按规
托运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 │ ││定支付货物暂存费。
3.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 │ ││
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接收和│ │ ││ 3.收货人到站
承运货物时并未全部核对。 │ │ ││领取货物,如遇货
4.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年 月 日 │ ││物未到时,应要求
交收货人,凭此联系到站领取货│ │ ││到站在本证背面加
物。 │ │ ││盖站日期戳证明货
物未到。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