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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餐饮、娱乐、服务业超标排污费征收费标准
www.110.com 2010-08-04 14:52

  小型餐饮、娱乐、服务业超标排污费征收费标准

  行业污染物种类收费标准备注

  一、饮食业1、小吃店废水、废气15元/月·点月用水量小于30吨的摊点

  2、餐馆、饭店、大排档、茶庄废水、废气0.50元/吨·水

  二、食品加工业1、米、豆制品废水、废气30元/月·点月用水量小于50吨的摊点

  2、烧卤废水、废气25元/月·点

  3、其他废水、废气0.5元/吨·水

  三、洗车场点废水0.5元/吨·水

  四、旅业、桑拿、浴足废水0.6元/吨·水

  五、洗理、美容、美发店废水20元/月·点月用水量小于30吨的摊点

  六、修理业1、汽车废水、废气50元/月·点营业面积小于200平方米

  2、摩托车废水、废气30元/月·点

  七、喷漆、五金、竹木藤加工业废水、废气20元/月·点

  八、畜宰加工场(点)1、牛废水、废气1.00元/头按月计征

  2、猪废水、废气0.5元/头按月计征

  3、羊、狗废水、废气0.30元/头按月计征

  九、鱼、禽宰杀加工废水、废气40元/月·点

  备注:1、难以监测或无监测数据的用此标准;

  2、月用水量超过表列定额,按用水量0.5元/吨计征排污费;

  3、按用水量计费的,按供水量的80%计收;

  4、畜宰量超标排污费只能向屠宰工场(点)收取,不能转嫁养殖或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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