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www.110.com 2010-08-13 13:30
1、委托代理人;
2、收集、提供证据;
3、申请回避;
4、放弃、变更和承认、反驳诉讼请求;
5、进行辩论;
6、提起反诉;
7、请求调解;
8、自行和解;
9、在法院规定的范围内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10、提起上诉;
11、申请执行。
2、收集、提供证据;
3、申请回避;
4、放弃、变更和承认、反驳诉讼请求;
5、进行辩论;
6、提起反诉;
7、请求调解;
8、自行和解;
9、在法院规定的范围内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10、提起上诉;
11、申请执行。
- 上一篇:提起民事诉讼应具备的条件
- 下一篇:申请执行需缴纳哪些费用?
相关文章
-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辩证与重构
- ·当事人有权利对判决书中的诉讼费承担问题提出
- ·再审行政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和举证责
- ·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概念和主要权利有哪些?
- ·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 ·行政诉讼当事人举证权利限制之研究——兼评我
-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什么?
-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权利不平等倾向
-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当事人诉讼权利
- ·知识产权案件的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承担
- ·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 ·刑事质证制度视野下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
-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
- ·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
- ·劳动纠纷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和义务
- ·离婚诉讼和协议离婚当事人如何选择
- ·离婚协议搁浅 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 ·涉外婚姻诉讼中,若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居住国法
- ·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可否不回国进行离婚诉讼
最新文章
- · 一方在国外起诉离婚
- · 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
- · 什么情况法院不受理离婚诉讼
- · 离婚诉讼中过错损害赔偿的判定
- · 双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 · 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 ·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反诉
-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 · 过错方起诉离婚
- · 第二次起诉 离婚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