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内地妻与姐夫通奸十年 东窗事发告丈夫虐待
www.110.com 2010-07-01 10:49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一宗涉及港人的错综复杂离婚案。一名港人的内地妻子与其姐夫通奸十年,东窗事发后反控告“绿帽”丈夫虐待,要求法庭判令离婚及分割财产。不甘受辱的港人当庭反诉,并向奸夫索赔十万元,但法庭以缺乏法律依据为由不予支持。
妻抛夫弃女离家出走
40出头的港人苏某表示,他于1994年与内地妻子陈某结婚,婚后居住在深圳南山区。苏某平日回香港上班,一到周末就赶回南山与妻子团聚,妻子则在其姐夫蔡某开设的无牌诊所帮忙。表面上夫妻恩爱,女儿也在婚后第二年出生。但他最近获知妻子从婚前至今已与其姐夫通奸了十年之久。奸情暴露后,陈抛夫弃女离家出走。正当苏某苦苦找寻妻子之际,却收到南山区法院的传票,原来妻子竟然恶人先告状,入禀法院状告他虐待,要求法庭判令离婚及分割财产。本月24日法院开庭审理,苏提交其妻较早前写下的保证书和奸夫的认错道歉书,反控其妻与人通奸,并以精神和人格受到损害为由向奸夫索赔10万元。
赔偿10万无法律依据
法官当庭对原告被告双方的证据进行庭上调查,双方就是否应该支付过错赔偿金十万元展开激烈的争论。
最后法官宣布,法庭接纳港人苏某提供的其妻陈某与蔡某所写的保证书、道歉书等材料为证据,但对苏向蔡索赔十万元的要求,法庭以缺乏法律依据为由不予支持。该案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据深圳法律界人士表示,内地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并没有追究婚姻第三者法律责任的规定,因此向第三者索偿确实缺乏法律依据。
相关文章
- ·离婚十年仍同居 丈夫再婚妻起诉
- ·女子杀死亲女被判十年徒刑 丈夫向法院求情
- ·妻子不堪丈夫屡次虐待 建筑工地将其锤杀后自首
- ·妻子与人通奸,丈夫激愤自杀,妻子如何定罪
- ·妻与人通奸染性病,丈夫被传染能否要求赔偿?
- ·妻子通奸怀孕期间丈夫可否起诉离婚
- ·遭受10年虐待 一妇女斧劈火烧丈夫
- ·包头一妇女不堪虐待杀死丈夫获刑3年缓刑5年
- ·长期遭受丈夫虐待 一妇女离婚后获万元赔偿
- ·黑龙江妇女惨遭丈夫虐待 玻璃割面变"花脸"
- ·妇女遭丈夫虐待13年忍无可忍与子联手将其勒死
- ·南非一妇女不忍多年虐待将丈夫杀死 仅获刑5分钟
- ·日本妇女不堪丈夫虐待将其肢解弃尸
- ·港人内地置业昭示房产利润仍丰厚
- ·妻子闹离婚法院亲子推定妻通奸 丈夫反获赔1万
- ·十年结发夫妻闹离婚 丈夫当庭忏悔求机会
- ·妻子忍受7年家庭虐待 狠心挑断丈夫四肢大筋
- ·也门娃娃新娘状告丈夫虐待获离婚
- ·女子遭遇丈夫家庭冷暴力 结婚十年仍是处女
- ·只因结婚彩礼没给全 儿子媳妇虐待公婆达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