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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交通现代化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753号)精神,我委决定组织实施“交通现代化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在保障基本运输畅通需求的同时,保证与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是交通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针对我国交通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水平和运营管理水平的状况,按照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集中力量在近2-3年内,重点突破交通现代化关键技术的一些瓶颈问题,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装备水平和使用效率,保障交通安全,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使交通运输真正体现安全、高效、舒适、快捷、环保,形成一个协调配合、共同发展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

  二、重点开发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运营管理智能化关键技术

  重点开发:

  1、道路交通信息采集及发布关键技术。

  2、特大型桥梁运营监控智能化关键技术。

  3、突发事件的道路交通应急反应技术。

  4、内河航运智能化关键技术。

  预期目标:形成适用于国内主要干线公路网的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开发交通流检测及气象检测设备,实现路网动态交通信息的实时或准实时发布。实现对特大型桥梁的实时监控和维护,完成桥梁网络传感器和便携式电子手薄研制。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提供成套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处置和预案处置能力。提高船闸通过能力和航运安全性。

  (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关键技术

  重点开发:

  1、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关键技术。

  2、电子收费成套设备关键技术。

  预期目标:为新形势下我国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电子支付提供全面适用的系列解决方案,为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运营管理提供新的技术支撑。为道路业主的运营与管理提供辅助信息,为公众的出行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通过对联网收费信息安全体系关键技术的研究,为大范围联网收费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措施。

  (三)港口智能化关键技术

  重点开发:

  1、集装箱码头智能化技术。

  2、散货码头现代化技术。

  预期目标:通过集装箱码头和散货码头智能化技术的开发应用,可靠、稳定地提高码头的管理水平、作业效率、通过能力、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

  (四)城市轨道交通关键技术

  重点开发:

  1、城市轨道用直线电机的系统适用性、系统接口与集成技术等。

  2、直线电机系统的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

  预期目标:以适用性研究为先导、以系统集成为目标、以车辆研发为核心内容,使我国能够尽快掌握直线电机轨道交通的关键技术,研制出系统核心设备和技术建议方案。

  三、有关工作安排

  (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作为项目主持单位,按照通知中的重点开发内容及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组织与申报工作,同时汇总相关立项申请材料,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承担项目所需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鼓励产学研联合。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建议书(格式要求附后)等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五)本专项分今、明两年组织申报,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10日,明年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20日。

  二00四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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