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国务院辽宁省阜新市“5·23”特别重大道路调查组在阜新市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强调要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事故善后工作,依法严肃事故查处,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并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整治。
5月23日3时许,在长深(辽宁省阜新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3人死亡、24人受伤。经初步查明,货车违法违规超载、逆向行驶,大客车严重超员是导致事故发生、扩大的直接原因。肇事车辆为一个体运营户驾驶的号牌为蒙F18597的半挂货车,核载33吨,实载57.32吨。大货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中错过出口,进入服务区后违章调头逆行,与迎面行驶的核载36人、实载54人的号牌为津AB2626的卧铺大客车相撞,导致两车起火,造成货车上的3人全部死亡,大客车上的30名死亡、24人受伤。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安监总局副局长梁嘉琨担任,成员由国家有关部门和辽宁省、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会议强调,事故调查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继续做好事故善后和救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给遇难者及其家属一个交待,给社会公平正义一个交待,给法律尊严一个交待。
会议要求,针对近期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上升趋势,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要在全国迅速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巡查、管控,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规违章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治理规范交通运营秩序。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实施更加严厉的监督检查和治理,切实落实培训、动态监管、市场准入、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路面执法管控等措施。要在全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对各地区、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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