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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与调查要则(5)
www.110.com 2010-07-08 14:42

  * 双方车辆是在机动车道里接触,还是在非机动车道里接触;

  * A车是否逆行;

  * B车横穿车行道是否下车推行;

  2.4.5提示:机动车与三轮车、畜力车事故,可根据不同的形态,分别参照“2.4路段上机动车与自行车事故”的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勘查和调查。

  2.5路段上机动车与横穿道路行人事故

  2.5.1路段上机动车与横穿道路行人事故常见情形有二种:

  * 在有行人过街设施的路段机动车与横穿道路行人事故;

  * 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路段机动车与横穿道路行人事故。

  2.5.2在有行人过街设施的路段机动车与横穿道路行人事故的勘查和调查

  2.5.2.1车体痕迹

  痕迹位置:机动车的痕迹主要集中在车体的前部、底部、左侧和右侧,双方接触痕迹应相互对应。

  具体勘查内容参见1.4。

  提示:

  * 在现场要注意查验机动车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并依法开启;

  * 应当注意确定车体与人第一接触痕迹。

  2.5.2.2地面痕迹

  痕迹位置:

  * 机动车的轮胎印痕的起止点的位置与人行横道的关系;

  * 制动印痕的突变点或轮胎受撞击力与地面形成的挫痕、车体散落物,如果没有车体散落物,要注意勘查车体下部散落的泥土的位置与人行横道的关系;

  * 其它具体勘查内容参见1.6和1.7。

  2.5.2.3调查访证

  调访重点:

  * 行人的动态,是横穿、纵向通行、还是其他行为;

  * 现场周边有人行过街设施的证据;

  * 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有其他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5.3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路段机动车与横穿道路行人事故的勘查和调查;

  2.5.3.1车体痕迹

  痕迹位置:机动车的痕迹主要集中在车体的前部、底部、左侧和右侧,双方接触痕迹应相互对应。

  具体勘查内容参见1.4。

  提示:

  * 在现场要注意查验机动车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并依法开启;

  * 应当注意确定车体与人第一接触痕迹。

  2.5.3.2地面痕迹

  痕迹位置:

  * 机动车的轮胎印痕的起止点的位置与机动道的关系;

  * 制动印痕的突变点或轮胎受撞击力与地面形成的挫痕、车体散落物,如果没有车体散落物,要注意勘查车体下部散落的泥土的位置与机动车道的关系;

  * 其它具体勘查内容参见1.6和1.7。

  2.5.3.3调查访证

  调访重点:

  * 行人的动态,是横穿、纵向通行、还是其他行为;

  * 现场周边没有人行过街设施的证据。

  2.6摩托车事故

  2.6.1摩托车事故常见情形有二种:

  * 摩托车与汽车事故;

  * 摩托车与物体事故。

  提示:无论摩托车与汽车,还是摩托车与物体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调查应注重摩托车驾驶人的确认。

  2.6.2摩托车事故的勘查和调查

  2.6.2.1地面痕迹

  * 根据地面轮胎痕迹确定摩托车行驶方向;

  * 根据地面轮胎痕迹、挫划痕迹、车辆散落物确定摩托车碰撞点和倒地位置;

  * 人体挫滑痕迹和倒地位置;

  * 搜集全部摩托车散落部件。

  2.6.2.2摩托车痕迹

  * 分析车型特点,如踏板式、骑跨式;

  * 摩托车与汽车、物体碰撞痕迹;

  * 摩托车与地面碰撞、擦挫痕迹;

  * 摩托车与驾驶人磕碰痕迹;

  * 摩托车油箱擦蹭痕迹;

  * 摩托车风挡、仪表板血迹。

  2.6.2.3人体痕迹

  * 衣着与油箱接触痕迹、附着油漆;

  * 人体与汽车、物体碰撞损伤痕迹;

  * 人体与地面碰撞、擦挫损伤痕迹;

  * 人体与摩托车磕碰损伤痕迹;

  * 人体与油箱擦蹭损伤痕迹;

  * 头面部与风挡、仪表板磕碰损伤;

  * 手握持车把形成的损伤;

  * 下肢与护杠、护板形成的损伤。

  2.6.2.4调查访证

  调访重点:

  * 对方当事人和目击证人:谁驾驶的摩托车及判断理由;驾驶人衣着特征、外貌体形特征;

  * 摩托车伤者:谁驾驶的摩托车,出发地,证人。

  2.6.2.5检验、鉴定

  * 损伤成因鉴定;

  * 摩托车痕迹与人体痕迹鉴定;

  * 风挡、仪表板血迹DNA鉴定;

  * 衣着油漆理化检验。

  2.6.2.6分析、综合、确定

  * 现场行驶轨迹、碰撞点、碰撞过程分析;

  * 摩托车力学、运动学分析;

  * 人员损伤力学分析;

  * 勘查、访证、鉴定材料综合;

  * 假设推理确定唯一性。

  第三章 特定情形调查

  事故处理人员在按照第1章和第2章进行勘查与调查时,如果发现有下列特定情形,应当按照本章的要求勘查和调查。

  3.1单方事故

  3.1.1车体撞击痕迹的部位、形成方向,对车体痕迹进行定位,确定与被撞物接触时的位置关系;

  3.1.2排除车体其他痕迹系本次事故形成,将排除的痕迹记录和固定;

  3.1.3确定驾驶员;

  3.1.4确定死亡原因;

  3.1.5确定事故发生原因;

  3.1.6确定是否为交通事故。

  3.2多车事故

  3.2.1事故车辆的数量;

  3.2.2是连续形成的一起事故,还是间断性形成的多起事故;

  3.2.3确定每起事故的形态,按照不同的事故形态的重点进行勘查;

  3.2.4固定伤亡人员在现场或车辆内的位置;

  3.2.5向伤者了解伤情和事故简要情况;

  3.2.6 向救护人员和证人了解伤者在现场或车辆内的位置;

  3.3驾车逃逸案件

  3.3.1接警后根据接警情况进行查缉布控;

  3.3.2到达现场后首先寻找目击证人;

  3.3.3确定肇事车车种、车型和颜色,确定的途径:

  * 地面上遗留轮胎痕迹的间距、痕迹宽度和轮胎花纹;

  * 肇事车遗留的散落物;

  * 被撞车辆和当事人衣着上留有的油漆、塑料等车体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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