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子女争继承权再婚夫妻留遗嘱公证房产
www.110.com 2010-08-14 14:37
2003年,年近八旬的陈大爷与六旬的张大妈,不久两人便在渝中区购买了一套房产,双方的子女却打起了房产的主意。无奈之下,陈大爷夫妇互留,称百年之后房产归对方继承。
陈大爷家住渝中区,多年前老伴去世。2003年,陈大爷与60多岁的张大妈结婚。
2004年,他俩拿出积蓄买了一套位于渝中区大约50余平方米的商品房。
自从老夫妇住进新房后,双方子女经常过去探望,但却主要是为了房产的继承问题,这让他们十分寒心。随后,夫妻俩便决定办理。夫妇俩分别当着两名公证员的面立下遗嘱:“在本人去世后,二人所购房屋中属于本人所有的那部分产权,由妻子(丈夫)继承。”
相关文章
- ·房产继承遗嘱公证费用
-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
- ·父母在世子女能不能放弃房产继承权
- ·外婆留下遗嘱没公证 外甥继承房产只好先告老妈
- ·办遗嘱公证时无房产证遗嘱公证书能否撤销?
-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
- ·房产继承过户,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效吗?
- ·父生前未立遗嘱子女都有继承权
- ·夫妻、父母子女之间的相互继承权
- ·父生前未立遗嘱子女都有继承权
- ·再婚后离婚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继承权
- ·再婚后所购房双方子女怎继承
- ·半路夫妻半路分手 反悔婚前房产公证
- ·再婚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 法律是否优先考虑
- ·再婚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 法律是否优先考虑
- ·再婚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 法律是否优先考虑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 ·调查显示夫妻财产公证囿于传统观念 再婚夫妇成
- ·老父遗嘱指定房产继承人 儿女不认可对簿公堂
- ·告诉你怎样办理遗嘱公证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关于公证遗嘱订立
- · 遗嘱公证指南
- · 遗嘱公证卷应当如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