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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处分房产立遗嘱 必须公证
www.110.com 2010-08-14 14:37

家里有4个孩子 想立把房子留给惟一的儿子 专家提醒———

  事件回放

  李老先生和老伴住在丰台某小区,有一个儿子和三个女儿。

  因为对儿子比较疼爱,老两口想立下遗嘱,把自己名下的三居室房产留给儿子。

 

  他们听说立遗嘱是不需要公证的,可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这类遗嘱必须办理公证。李老先生想知道,房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说法正确吗?

  司法解答

  为处分房产立遗嘱 应当公证

  丰台马家堡街道司法所刘婷婷解释说,通常情况下,立遗嘱并不需要公证,只要是出于本人的意愿,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就是有效的。

  但是根据司法部、建设部1991年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房产遗嘱未公证 要签“补充协议”

  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然后将该协议公证。

  如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 也要公证

  遗嘱人死后,遗嘱受益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还需办理,证明受益人的合法继承人身份。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时应当具备的证件如下:经过公证的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继承人持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司法提醒

  赠与房产没公正无法过户

  刘婷婷说,该通知同时规定,赠与房产也需要公证,否则同样无法过户。

  可以分别由房产所有人办理“赠与公证书”、受赠人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由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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