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保险 > 医疗保险 >
“三无”人员免费参加大病医保
www.110.com 2010-07-05 14:14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9月10日发布《关于城镇居民大病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保条件的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机构内政府供养的服务对象,将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目前本市低保人员、生活困难人员和重残人员均可享受政府补贴,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扶养人和赡养人(简称“三无”人员)等社会福利机构内政府供养的服务对象,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进行信息采集,统一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由户籍地所在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财政补助由市和区县财政各负担50%。除部分优抚对象、“三无”人员免费参保以外,按照要求,优抚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减免证》等相关证件,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