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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
www.110.com 2010-07-02 15:4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2003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自9月中旬以来,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伤亡惨重。这充分暴露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如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等等。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尤其在冬季气候干燥、雾雪天气多、海上风大浪高,给安全生产带来更多不利因素的情况下,更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年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的重要职能,加快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力量,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要针对冬季事故多发的特点,抓紧制定严格、有效的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把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作为实践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二、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交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制定有效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扭转当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要突出抓好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坚决查处超载、超限车辆,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大雾大雪天气,要及时关闭高速公路。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坚持源头管理和路面查纠相结合,依法对违章车辆和驾驶人员从严处罚。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个体私营客运车辆和所挂靠公司的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违章驾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早安排好2004年春运安全工作,制定严格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对各种运输设施及早检查和维修,严禁带病运行。

  三、认真做好水上运输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交通部门和海运企业要严格执行船舶适航天气管理制度,七级风以上的天气严禁客滚船出港。客滚船、滚装船所载车辆必须进行有效绑扎系固。海事部门要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认真抓好黄河、运河和南四湖、东平湖等内河、湖泊各类船舶和浮桥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对渔船和渔民的安全管理,恶劣天气严禁渔民出海作业,并协助做好避风工作。气象部门要准确预报灾害性天气,并及时通知沿海地区和有关部门。胜利油田和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海上石油作业和水产养殖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公安、经贸、工商、旅游、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超市、批发市场、学校、医院、夜总会、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火源、电源管理,疏散通道要畅通无阻,消防设施要完好有效。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对重点林区要加强巡查,进山道口要控制住各类火源,森林灭火队伍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并充分做好灭火准备。

  五、加强工矿企业和烟花爆竹及城市燃气的安全监管。经贸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冬季防冻防寒工作。煤炭企业要落实“一通三防”,严禁在年底搞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对停产整顿的煤矿和非煤矿山,要严格验收标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安监、黄金、建材等部门要继续抓好金矿、石膏矿采空区的安全监控。公安、供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质监、环保、石化、交通、铁路、民航、卫生、工商、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物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要督促企业加强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燃气管道的检查维护,并加强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教育,严防泄漏引发爆炸和中毒事故。

  六、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检查,狠抓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各级政府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考核验收,认真开展以冬季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彻底消除各类隐患,保障冬季安全生产。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毕。隐患整改期间,要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重大安全问题。对逾期不整改的,要严肃查处,确保万无一失。

  七、加大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发生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依法依纪追究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省安监局要依法及时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41号令)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从严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各级政府要对2003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核查,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的,要尽快结案,并搞好警示教育。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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