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规 > 劳动综合法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
www.110.com 2010-07-02 16:07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2002年5月8日,朱镕基总理在国务院第58次常务扩大会议上强调,当前交通、生产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都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高度重视和集中精力抓安全生产,坚决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今年以来,本市安全生产形势虽然趋于平稳,但各类伤亡事故仍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本市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一些地区、部门、单位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仍重视不够,有严重的麻痹思想,一些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和预防事故措施落实不到位。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重大事故,保持首都安全稳定的形势,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一方平安各级领导要全面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一切麻痹松懈思想和骄傲自满情绪,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履行安全职责,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查找安全问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要做好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落实工作,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门的检查。对容易发生事故的交通运输、煤炭、化工、石油、冶金、建筑行业以及水电、燃气、热力、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和设备设施要反复、深入、细致地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要以宾馆饭店、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医院、公园、车站、地铁、公共设施等人员集中的场所为重点,开展对电气设备、人员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广告设施和应急措施的检查。有关部门要加强公众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规章制度,完善工作预案,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三是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要针对夏季交通运输的特点,周密部署,合理调配运力,完善各种应急措施和方案。要加强对车站、道口等公共交通设施和火车、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载超员,及时制止各种交通工具带病运行,特别要加强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运输的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章现象,保证交通运输安全。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对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安全检查要注重实效,不留死角,要有检查记录和处理问题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事故隐患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要坚决依法停产、关闭。

  三、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部门、岗位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各级政府的一把手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各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危险岗位要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加强巡视检查,绝不允许因失管、失控发生事故。各级监察部门和安全监督执法部门要严肃事故处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发布的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发生重大、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依法追究责任,特别对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促进本市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必须依靠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要立足于治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地区、各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围绕“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主题,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做到组织落实、发动广泛、活动多样,确保收到实效。同时借助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经验和做法,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要认真组织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四五”普法工作,一手抓各级领导、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者的安全培训工作,一手抓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使安全意识和责任深入人心。

  二〇〇二年五月十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