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规 > 劳动综合法规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www.110.com 2010-07-06 14:33

各区、县劳动局:

  监察工作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自1995年《》实施以来,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已有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建立了一支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相适应的监察执法队伍;制定了常规工作制度;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截止到1998年底,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累计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的案件3.6万件,涉及职工总数732.6万人;通过进行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监察执法,促使3715个企业参加了,查处并为职工追缴社会保险费用共计1583.5万元,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2720.8万元;处理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440件;取缔了291家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清退不符合规定使用的外地务工人员13907人,腾出岗位安置本市下岗、失业人员8206人。实践证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已成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进行宏观调控、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与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思路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手段以及整个监察队伍建设等方面,都需要有新的开拓和加强。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清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劳动保障立法工作的逐步到位,劳动保障的监察执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中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整体推进的重要条件;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控劳动力市场运行秩序的主要手段;是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通行做法。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从思想上认清在新形势下抓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起一支强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

  二、从全局上把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体思路。当前,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做为劳动保障监察战线上的工作人员从思想观念到工作作风都要有较大的转变。要站在全局高度,自觉服从、服务于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从几个方面把握好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把握总体工作方向,坚持三个服务。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为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服务;要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中心和重点工作服务;要为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服务。

  (二)加大工作力度,实现三个转变。要变被动为主动,围绕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重点工作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由过去侧重于事后查办案件转变到点、面结合,办案与专项监察并重,在更大范围营造一个有声势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局面上来;要转变对监察管理对象的认识,将其既看做是管理对象、又看做是服务对象,坚持文明执法,树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正确把握工作运作方式,处理好四个关系。要注意处理好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与完善有关劳动政策和法规的关系,积极为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提供有价值的建议;要注意处理好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与抓廉政建设的关系,抓好监察队伍管理,坚持从严治队;要注意处理好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与加强宣传工作的关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介在营造监察舆论环境上的作用;要注意处理好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与内部和外部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协调关系,在坚持以我为主开展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四)为实现从整体上推进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把“全面监察、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注重宣传、提高素质、从严治队”,做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方针。

  三、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覆盖范围。根据今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实现全方位的综合监察执法。在劳动保障监察内容上,要从过去基本侧重于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察转变到包括对社会保险、劳动用工、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劳动工资等综合性的全方位监察;在劳动保障监察范围上,要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需要和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的要求,从过去侧重于对国有企业的监察执法转变到包括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全方位监察。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几年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已有一定基础,但按照《关于建立劳动监察机构配置劳动监察和处理人员编制意见的通知》(中编办〔1994〕224号)要求,部分区、县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组织建设的状况,与新形势下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根据今年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座谈会议提出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必须要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组织建设同时并举的精神,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政治思想好、人员素质高、综合业务强、队伍管理严的基本思路加强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把那些既有实际工作经验又有较强综合业务素质的干部,适时充实到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使队伍从数量到质量能够基本满足开展工作的需要。要保持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干部的使用有其特殊性,各区、县劳动局在进行人员调整时,要严格按照程序,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先兼职、后专职的原则,建立一套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相适应的监察队伍组织管理制度,从录用、考核、奖惩等几个环节,逐步完善整个监察队伍的全面考核评价制度。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制度建设。整体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必须健全基础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结合目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现状,全市应建立如下基础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和实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制度,树立和强化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责任意识;建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形势分析会制度,通过定期的形势分析会制度,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掌握工作动态,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始终围绕中心和重点工作进行整体运作;建立接待举报和快速稳妥处理劳动纠纷突发性事件的快报制度,使受理举报到快速处理以及信息反馈几个环节构成有机整体;建立典型举报案例情况的交流制度,通过定期举办典型案例交流,做到准确掌握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公正处理问题:结合劳动年检工作,逐步建立起企业劳动管理状况全面评价制度,为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奠定基础;建立与法院、公安、工商等部门工作协调制度,积极争取有关职能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支持。

  六、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在政治素质的培养上,要树立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忠于法律、忠于事实,严格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监察人员的政治学习和政治素质培养、教育,要求监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自觉地用各项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和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规范执法行为。

  在业务素质的培养上,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际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干部的综合业务培训。所有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必须要做到:及时掌握和准确运用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自己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要精通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要有较高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在开展业务培训上,要坚持突出重点,主要是:有关国家行政执法方面的系统法律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监察的法律、法规;有关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程序、工作制度、组织管理、文书制作以及执法责任制。在具体组织实施业务培训上,要有硬性要求,坚持制度化。根据工作需要,今后凡进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的干部,都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先经过兼职监察员过渡,经考核合格后再正式核发专职劳动监察员证书。凡是连续考核二次不合格者,取消专职劳动监察员资格。在业务培训的方式上要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区、县一级的劳动保障监察主要业务骨干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培训;区、县以下的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干部主要由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培训。每年市、区、县都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在劳动保障监察干部队伍中造成浓厚的学习业务的氛围。

  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风廉政建设。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整体水平代表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形象,由于行政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要始终注意一手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一手抓队伍的行风廉政建设。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政务公开,接受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的舆论监督;从加强管理从严治队入手,定期对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行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在监察执法中,因吃、拿、卡、要,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原因,造成很坏影响的人和事,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行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给予从严处理;要在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中开展讲正气、树典型、塑形象的活动,每年要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中评比行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此带动整个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行风廉政建设。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