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经济和科技飞速发展,国际交流大大加强,国际法由研究国家、主权、领土等问题转向谋求经济发展、福利提高、人权保护等主题,WTO中的 “劳动条款”问题的凸现,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产生的。加入WTO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也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中国需要WTO, WTO更需要中国。“入世”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法律的影响将更为深远。我国制必须在WTO法律框架下进行改革和完善。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全球化,面临挑战,主要是就业矛盾尖锐、人口老龄化、劳动者职业技能总体水平偏低与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随着经济成分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就业方式也越来越灵活多样,我国的劳动标准体系、调整方式、管理手段,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我国劳动关系日渐趋于多元化,协调劳动关系的任务十分繁重,处理也趋于主体多样化、复杂化、社会化,劳动争议与劳动保障一样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一、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热点、难点。
1、就业矛盾尖锐,结构性失业问题突出。
(1)、“下岗”职工归入一般社会失业人口,失业保险基金压力增大。当前,我国已经开始推进两种就业制度的并轨,就业市场化、社会化,“下岗”政策不再实行。由此,至2002年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从2000年的3.1%上升为4%.
(2)、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很大,社会保障任务相当繁重。
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同时,我国的老龄化速度快,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就达到了西方国家三、四十年甚至半个世纪才达到的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导致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矛盾突出,基金问题严重不足,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的压力增大。
(3)、劳动者职业技能总体水平偏低,与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不相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最大的挑战是来自于人才的竞争。而目前我国的从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4%,高级技工仅占技术工人总数的3.5%,这种状况明显难以适应加入WTO和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加强职业培训已迫在眉睫。
2、广大弱势群体如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影响社会稳定。
据有关统计,我国目前约有1.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县城以上城市就业的民工大约有7800多万人。民工问题在两会召开期间受到广泛关注,朱总理在其最后一份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各地要清理、取消不合理的限制和乱收费,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提供方便,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在代表、委员中产生了强烈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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