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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2)
www.110.com 2010-07-13 10:16

3、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为二十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结合着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75条和169条。

在时效中还有一些特殊规则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民法通则》第139条、第140条,结合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72条至第177条。请有兴趣的朋友自己搜一下发条。

我在这里要多说一句关于时效延长的问题,延长的决定权在法院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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