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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空调索赔6万多元
www.110.com 2010-07-09 17:47

  格力告政府案追踪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诉政府采购一案又有新进展。日前,格力空调向广州市荔湾区法院递交了诉状,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番禺中心医院索赔6万余元。此案能否立案?按照法定程序,荔湾区法院将在7日内作出答复。

  此次诉讼源于2008年11月4日合法组建的第一次评标委员会曾依法推荐格力空调为预中标供应商,但同年11月21日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发布的中标采购公告中,中标供应商却是报价金额2151.1887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依据的是同年11月18日的第二次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而这次评标活动已被财政部门认定为违法。因此,格力空调认为中标供应商的最终确定有悖于《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的规定,便要求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番禺中心医院共同承担违法招标采购的民事责任,连带赔偿原告直接经济损失合计为63862.31元。

  据格力空调相关负责人称,相对于2151万元的政府大蛋糕来说,的确显得索赔金额微不足道,但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政府采购民事诉讼非常少,法院受理政府采购争议案件,基本上还是根据以往民事审判方式进行的,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期待利益是否应当给予支持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

  该负责人表示,倘若没有遭遇采购部门的违规操作,则1707.2997万元的投标报价至少有颇为可观的期待利益。这部分的预期利润损失,格力空调暂时还没有作为赔偿请求提出来。

  格力空调在起诉状中称,如果让采购人番禺区中心医院逃脱法律的制裁,显然有悖于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专业的政府采购法定代理机构,却和采购人番禺区中心医院实施违法行为,致使原告的合法财产遭受损失,显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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