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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包天”状告最高法院
www.110.com 2010-07-09 17:47

  2006年被媒体誉为“公益诉讼年”。

  这一年,丘建东以一位普通公民的身份打了一场“胆大包天”的官司——起诉最高人民法院等六被告侵权案。

  起诉原因很简单,《人民法院案例选》收入了他所承办的一起行政赔偿案件,案例列了原、被告名称,却漏列代理人名字,丘建东认为自己的荣誉权名誉权及智力劳动成果权、列名权受到了侵害。在他所列的六被告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被告就是最高人民法院。

  这一下,以知识产权案审理在全中国有名乃至世界有名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可犯难了。其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也犯难了。且不说案件本身,单是一个基层法院如何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为被告的案件就非常棘手?

  2006年11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布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丘建东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对案例的创作、出版和发行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其起诉予以驳回。

  从1996年的“一块二官司”到诉“最高人民法院侵权”案,但从诉讼结果看,丘建东输多赢少。对于公益诉讼的胜负,丘建东认为:“案件的胜负都有可能,关键在于发现并提出问题,把不合理的做法、制度摆出来让公众去反思、讨论、批评,这将促进问题的最终解决。”

  他说:“饭要一口一口地吃,山要一锄头一锄头地挖。如果说‘一块二’官司初起之时,人们还把批评的眼光聚焦于夜间长途电话半价等问题上。从此之后,公众的目光从电信领域转到邮政、航空、铁路、金融、保险、医疗、物业管理等更为广泛的领域,也就是说,维护个人权益正在实现由点到面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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