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的侵权情况
www.110.com 2010-07-09 14:34
自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著名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
- 上一篇: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 下一篇:域名抢注侵权的立法现状
相关文章
- ·著名商标的侵权情况
- ·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名称既是商标侵权也是不正
- ·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暂行规定
- ·衢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办法
- ·嘉兴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 ·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规则
- ·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 ·关于印发《黄山市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保护暂行
-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著名商标认定
- ·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 ·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三
- ·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 ·西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通知
- ·内蒙古著名商标跟踪管理办法
- ·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试行)
- ·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管理办法
- ·“桂发祥”告景林祥侵权 原告起诉商标侵权
- ·套马甲增卖相 一批涉嫌商标侵权颜料被查
最新文章
- · 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 · 著名商标的侵权情况
- · 域名抢注侵权的立法现状
- · 规制域名抢注的国际立法
- · 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原因
- · 域名与商标冲突的根源
- · 中文域名带来的冲突
- · 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 · 防止商标抢注有三招
- · 商标抢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