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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申请的手续与审议(7)
www.110.com 2010-07-09 14:41

国 际商品分类是在总结、吸收了许多国家商标注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完善起来的,它为各国商标的检索、申请和档案管理提供了统一工具,为实现商标国际注册创 造了条件。了解商品分类的依据,有助于确定申请注册的商品范围,避免过宽或过窄,例如,几个商品同属一类,只要申请一个商标就可以了。如果每个商标只申请 一种商品,不利于扩大使用,但申请范围过宽,又会因有些商标不能及时使用而带来麻烦。

二、商品相同和商品相似

商品相同(Identical Goods),是指商品在化学或物理性质上的相同。只要两种商品的化学或物理性质相同,即使商品的质量、原料、形状、构造等不同,从社会一般看法上判断,这两种商品就属于本质相同。
例如,甲商标的指定商品是“感冒药”;乙商标的指定商品是“治疗感冒用的药品”,这两个商标的指定商品即可判定为“相同”。
再如,丙注册商标的指定商品是“照像用镜片”,丁商标的指定商品是“像机镜头”,两种商品也应判定为“相同”。

由 此而知,这里说的“商品相同”,是商标法上的“商品相同”,不一定和商品学上的“商品相同”一致。如使用E商标的商品包装上写的是“食用油脂”,而使用F 商标的商品包装上写的却是“工业用油脂”,从商标法角度来讲,两者的商品不为相同。又如药店卖的“医药用酒”和酒店卖的“药酒”。仅是包装不同,其实东西 完全一致,在商品学上可能认为是相同商品,但在商标法上则视为不相同商品。

商品相似(Similar Goods)。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商品,由于性能、用途、生产场所、销售场所、消费习惯以及整机与零件等具有某些相同之处,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个企业生产或经营的,以致发生商品出处的混淆,这些商品就属于互为相似。
判断商品相似与否,主要从下列几方面综合考察:(l)商品的制造或销售部门是否一致:(2)商品的主要原料、质量水平是否一致。(3)商品的功能、主要用 途是否一致;(4)商品的销售习惯、消费习惯,是否一致。国际商品分类划分了相似商品群,可作为判断的基本依据。

商品相同或相似往往与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判断与审查联系在一起,因为商标的相同或相似是相对于商品而言的。因此不仅要考察商标本身,而且要考察商标与商品的关系。

三、商标相同和相近的判断

商标相同(1dentmal Trademarks),指在相同商品(商标法意义上的相同)或者相似商品上,不同的使用者所使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其商标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相同 的商标。只要构成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或其组合的设计、颜色完全相同,即使构成要素的形状、大小不一,文字的字体及排列方法不同、表现方法(如水印、烙印。浮 印等不同,这样的商标都视为商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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