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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2)
www.110.com 2010-08-16 16:07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人口众多,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尤其是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时期,如何解决下岗失业问题已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通过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的研究发现,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作用。但是,就目前整体运行情况而言,仍存在着诸多不足,与整个经济体制及就业体制的改革还不相适应。1.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问题。2.促进再就业的功能相对较弱。3.我国失业保险立法层次低, 立法滞后,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和相对完善的法律责任。4. 失业保险管理体制不合理,管理水平较低。5.失业保险资金的筹集力度不够, 资金严重短缺,运行不甚合理。6.现行失业保险制度难以解决大量的青年失业问题。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可行措施]: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面临着许多困难和矛盾,任务十分繁重。目前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为我们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供了有利条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适当扩大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逐步建立全方位的失业保险体现,以适应多种经济成分发展需要。可采取总体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分布到位的办法。首先要把事业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由国营企业扩大到中外合资企业、外资独资企业、各种类型合营企业和县以上的集体企业,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在城镇街道办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办法,条件成熟时加以推广。

  (二)、强化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功能,加强对失业者的再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只有强化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功能,适当加大转业训练、生产自救、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的投人,才能降低失业救济的成本,这也是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所在。失业保险主要是解决失业与重新就业之间的短期生活困难问题。我们不能把失业者特别是年轻的失业者长期养起来,关键是要让他们掌握一技之能,通过培训重新就业。这客观上要求调整现有的失业保险制度,通过改革现有的失业保险费的筹集、发放办法,通过调整失业保险金中用于技术培训、转岗训练的费用比例的办法,从以往简单的生活保险转化为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由消极保险转化为积极的失业保险,以避免单靠救济导致职工不求进取甚至主动失业的现象,从而使职工重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缓解失业压力,促进社会稳定。

  (三)、抓紧失业保险的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的法制监督体系。要在原有失业保险条例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有关失业保险的基本法规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行政法规,使失业保险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社会失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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