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案例 >
北京立法奖励食品安全案举报
www.110.com 2010-07-26 15:42

    今后,凡发现有关食品安全的违法案件,举报人不仅可以匿名进行举报,而且还将获得最高5万元的奖励,这是最新发布的《北京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作出的明确规定。按照办法的规定,匿名举报人如果符合给予奖励的条件,可通过其举报时选择的密码和身份证明领取奖金。
  据了解,从2004年起,北京就已经开始试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已经对655起案件的举报人进行了奖励,累计发放奖金12万余元。但以往为了避免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要求所有举报必须实名,而实践中确实有部分举报者对实名举报,特别是在举报重大案件时,仍然心存顾虑。为此,新发布的办法中首次明确,重大案件可以匿名举报,且匿名举报人也可以作为奖励的对象。办法规定,以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或来访等形式接报,应当形成接报受理记录。重大案件的匿名举报人可以选择使用6位密码,在违法案件和举报线索调查处理完毕后,凭密码和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办法明确列举了10种举报人可获得奖励的情况,且奖励金额的上限已经从以前的1万元提高到了5万元,规定奖励金额可以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以及举报等级按照货值金额的5%、3%、1%计算,最高不超过5万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