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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农牧业税收优惠政策
www.110.com 2010-07-15 16:21

  一、澳大利亚农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澳大利亚是一个农牧业大国,其农牧业用地为4.85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64%,其中耕地为1.57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农业人口约为80万,占全国人口5%.鉴于农牧业对国民经济的特殊意义,澳大利亚对农牧业生产和农牧业收入给予很多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批发销售税和个人所得税两方面。

  (一)批发销售税方面。批发销售税是对除食品和大部分衣服以外的产品向批发商征收的一种税。

  1.对用于农牧业初级生产的投入免征批发销售税。具体项目包括:(1)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商品,如筑栏工具、筑栏材料、灌溉设备、羊毛包装材料、散装谷物的手工设备、化肥、某些四吨机动车、摩托车等。(2)专用或主要用于特殊目的的商品,如收割机、农具、喷雾器、拖拉机。这些免税项目只适用于向澳大利亚税务局登记免税的人,并且规定这些商品主要用于农牧业生产。没有向澳大利亚税务局登记免征批发销售税的农场主,在支付销售税的商品使用后,可以要求税务局减免批发销售税。

  2.用于农牧业生产辅助活动的商品给予免税。如用于修理和维修的商品,用于定购农牧业设备的订货簿等。

  3.用于维持辅助生产的商品也给予免税。如用于带动农牧业机械或修理设备的发电机。

  4.所有农牧业产品的销售免征批发销售税。

  (二)个人所得税方面。澳大利亚税务局执行的“所得税征收法”对全体公民适用,对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又制定了很多特殊的优惠政策。

  1.允许资本开支的扣除。农牧业生产者的资本支出如果是为了养地,可以在开支年份全部扣除,如防治病虫害、修筑堤坝、水渠建筑围栏等,也可以在规定年份内扣除,如对储水或运水的开支可在3年内扣除,对领地内延长电话线或联接主要线路可在10年内扣除。

  2.旱灾投资可享受减免税。如果开支的项目用于抗旱的储藏饲料设备和储水设备,送水工具,钻井、水泵、水管,最低限度的耕地设备,在1995年3月23日至2000年7月1日期间,当年第一次使用或为使用而安装的设备,其开支的10%,可享受减免税。

  3.非正常收入可在一定期限内分摊计税。由火灾导致的家畜损失得到的保险金,被迫变卖家畜取得的利润,牲畜死亡赔偿或接到官方病毒通知单后强迫性屠宰家畜的赔偿,如果收入全部或主要用于购买家畜,那么可在5年内平均分摊收入计税。

  4.加倍剪毛利润可转移到下一年份。由于干旱、水灾、洪水造成在财政年度出售两季剪羊毛,养羊售毛业者可选择将提前出售的剪毛利润转到下一年。

  5.农业生产的亏损可以无限期地向前结转,直到亏损被弥补。

  6.可采用收入平均法计算当年应税收入。农业收入平均法是用来平衡应税所得的,目的是确保收入不稳定的农场主与其他行业收入相当的生产者能够平等地纳税。收入平均法适用于所有的农牧业生产收入,它的做法是将当年及前4年的所得进行平均作为当年的应税收入。在当年应税收入连续两年超过上年应税收入或亏损的情况下,平均法就能起作用。凡从事初级生产的纳税人都可根据收入平均法连续计算,除非纳税人决定不使用平均法。

  7.收入平均储蓄金政策。它是用来减少初级产品生产者收入波动的特殊政策。收入平均储蓄金在好的年份存入,储蓄存款可在收入不太好的年份取出。收入平均储蓄金在存入的当年可以在应税收入中扣除。

  二、澳大利亚农牧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澳大利亚农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各级政府对农牧业从资金的投入、生产资料的供给到农产品的销售和出口以及农牧业生产者的个人收入等方面都给予了税收优惠。而我国只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予以免征增值税,对其它一切单位和个人销售外购农业产品或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在营业税方面,只对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的防治等免税。

  澳大利亚农场经营者的总体税负很轻,农牧业方面的税收占农业生产总值不足1‰。而我国农产品的税负相对较高,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中占农业相应产值的比重约为2.5%.据不完全统计,农业税实际负担率为2.4%,农业特产品按产值计算实际负担达到8%,超过了工业。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滞后的矛盾仍很突出,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加快农业发展、强化农业基础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因此,我国对农业的税收政策应有更大的倾斜。

  我国的农业税改革应继续采取轻税政策。从整个税负水平看,农业的税负应低于工业。从农业内部结构看,养殖业应略高于种植业。从农产品结构看,农业特产品、蔬菜的税负应高于其他经济作物,经济作物的税负应高于粮食作物。为了贯彻农业税收的轻税政策,现行的农业税必须采取强有力的征收手段,该征收的要征收到位,该减免的要减免到位,这样税收优惠政策才能落到实处。在减轻农业税收负担的同时,应更多考虑降低农用生产资料的税收,实行农用资料低税政策,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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