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税收动态 >
台批准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税
www.110.com 2010-07-15 15:02

  [世华财讯]台湾“赋税改革委员”19日批准了对能源和二氧化碳排放征收新税的计划,新税项最早可能于2011年开始征收。

  综合外电10月19日报道,台湾“财政部次长”张盛和10月19日称,台湾“赋税改革委员”19日批准了对能源和二氧化碳排放征收新税的计划,新税项最早可能于2011年开始征收。“行政院”预计这些税项的征收会带来三大利好,即促进节能、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

  旨在审议台湾税制的赋税改革委员自去年成立以来一直在就能源和排放相关税项的好处进行辩论。

  拟议的新税项将必须获得“行政院”批准,之后还须通过立法院的三读,最终才能成为法律。

  周一获批的计划涵盖化石燃料等能源以及二氧化碳排放的赋税,但并非早些时候中华经济研究院提议的更广泛的环境税。中华经济研究院是台湾

  资助的一家智囊机构。

  除了能源和排放税,中华经济研究院此前还提议征收土地、水资源、空气和海洋污染税。

  张盛和称,赋税改革委员决定通过达成广泛共识的税项,而环境税的争议是较大的。

  这些新税的征收力度将逐步加大,直到立法后的第十年才征收完整税率。

  张盛和称,税务改革委员已将关于实际税率的决定留给台湾。

  张盛和称,根据中华经济研究院估算,施行到第十年,能源税年税收收入可能会达到新台币1,647亿元,二氧化碳排放税年税收收入可能会达到新台币2,390亿元。

  (付影 编辑)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