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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业代开发票已缴所得税能否抵扣问题
www.110.com 2010-07-15 15:05

  问题内容:关于运输企业代开发票已缴所得税能否抵扣问题

  回复内容:关于货运发票开具问题。国税发国税发[2004]88号规定,按代开票纳税人管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特区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凡按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一律按开票金额3%征收营业税,按营业税税款7%预征城建税,按营业税税款3%征收教育附加费。同时按开票金额3.3%预征所得税,预征的所得税年终时进行清算。但代开票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的,年终不再进行所得税清算。据此,贵单位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的,年终不再进行所得税清算。目前,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采用定期定额征收只针对个体工商户, 因此,企业纳税人预缴税款或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规定,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据此,贵单位对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有异议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据,税务机关经核实认定后调整有异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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