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新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
www.110.com 2010-07-15 15:06

  问: 新企业所得税中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40%,但不能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是指小型微利企业的扣除标准是40%,年销售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上的不能超过年销售收入的0.5%,当可以这样理解吗?

  答案: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