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的开发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www.110.com 2010-07-15 16:49
案情简介:近日,南京税务机关在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开发产品”科目列有“会所”明细。经核实,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的一期项目中,单独建造了所谓的“会所”200平方米,作为以后物业用房,在一期项目完工后,开发公司取得了“会所”的初始产权。由于开发公司本身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一直租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在一期项目完工后,开发公司将管理部门搬进了会所,作为其办公场所。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总的开发成本为5000万元,“会所”分摊的开发成本为20万元。
税法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和国税发(2006)31号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开发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开发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据此,开发公司自用“会所”应分摊的开发成本不能在税前直接扣除,而应以固定资产折旧的形式分期扣除。因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为此,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做出补缴企业所得税、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万元。
- 上一篇:广州地税:房地产相关行业 查补税费过亿元
- 下一篇:北京互换二手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相关文章
- ·税前不得扣除项目——超标排污费
- ·资助科研开发可享受税前扣除
- ·技术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有讲究
- ·企业发行股票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 ·如何界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
- ·工作服支出是否直接进成本税前扣除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招待费税前如何扣除
- ·软件开发企业的工资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扣除
- ·资助科研开发可享受税前扣除
- ·软件开发企业工资如何税前扣除
- ·外资企业的境外保险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增成本近8500万
- ·江苏:扬州规定开发商不得分批次开盘卖房
- ·开发商成本保密 楼市救市新招多少合乎法律?
- ·经济补偿金不得随意扣除
- ·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可按浮动利率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 ·公司借款利息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 ·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办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