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传染性病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www.110.com 2010-07-22 15:54
第三,定王钢伤害罪符合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间的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其次,伤害罪的行为方式不但没有局限于外力作用方式,或者说物理方式,而且,还包括采取化学、生物等方式进行的伤害。本案的伤害方式应该说是生物方式,况且,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不能仅从表面意思看,要从本质上看问题。也就是说不但要追求形式意义上的罪刑法定,更要追究实质意义上的罪刑法定。那么伤害罪的本质是什么呢?那就是伤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如果把伤害局限于腿断胳膊折这些有形伤害,反而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如果这样认定的话,那么向他人注射狂犬病菌,注射艾滋病菌等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犯罪。按照常理,如果法律把一个低度行为规定为犯罪,高度行为即使没有规定,更应该认定为犯罪。这即是“举轻以明重”原则。具体到本案,如果王钢把张蓝蓝的一个手指头打成粉碎性骨折,就构成轻伤害罪,那么使张蓝蓝染上性病、不能生育,应该说比一个手指骨折更严重,其行为更应该构成犯罪。
总之,王钢的行为是对张蓝蓝身体健康的一种侵害,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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