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考试 > 司考难点精析 > 刑事法律 >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重点、难点辨析(一)直接正
www.110.com 2010-08-23 17:16

  (1)直接正犯,指直接实行正条行为(或称构成要件行为)的行为和行为人。

  例:甲举刀故意将乙的脑袋砍下,甲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规定,直接触犯了第232条(正条),甲就是直接正犯。

  (2)间接正犯,指间接实行正条行为(或称构成要件行为)的行为和行为人。常见情形是利用他人行为实现正条行为。

  例:甲意图杀害乙,将一支手枪递给丙,跟丙说:“这枪里没有子弹,你对着乙开枪,吓唬吓唬他”。丙信以为真,枪口对准乙扣动扳机,不料枪中射出子弹击毙了乙。甲借用丙之手,杀害了乙,即俗话说的“借刀杀人”。他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杀人”行为也应当被认为是正犯,适用第232条(正条)定罪处罚。考虑到甲没有直接实施正条行为,称为间接正犯。

  例: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然后二人均分所得款项。乙出卖后获款4000元。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诈骗罪)间接正犯。表面上看,乙把假毒品“卖给”他人、骗取了钱财,其实乙不知情,也没有诈骗他人的意思,乙是被甲利用“诈骗”他人的钱财。

  1—1 (2008延/二/59)丙是乙的妻子。乙上班后,甲前往丙家欺骗丙说:“我是乙的新任秘书,乙上班时好象忘了带提包,让我来取。”丙信以为真,甲从丙手中得到提包(价值3300元)后逃走。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盗窃罪的直接正犯 B.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C.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D.诈骗罪的直接正犯

  ——答案:ABC。甲对丙直接实施骗取财物(提包)的行为,是诈骗罪的直接正犯。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