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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疑难知识点:犯罪构成
www.110.com 2010-08-23 17:17

  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与特征

  很多考生不重视犯罪构成概述这节内容,这是极其错误的。在整个刑法中,犯罪构成是最难理解,最不易掌握的。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则是帮助我们掌握犯罪构成的金钥匙。很多考生直到上考场都说不出犯罪构成的概念,脑子里只有零零碎碎的不同犯罪的构成要件。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复习方法降低了学习效率,也使大家难以掌握犯罪构成的真谛,从而不会回答稍微灵活一点的题目,只会回答最简单的、死记硬背的题目。

  1.犯罪构成的概念

  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简言之,犯罪构成就是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

  【例1】请以故意杀人罪为例举例说明犯罪构成的概念

  2.犯罪构成的特征从犯罪构成的定义可以看出:

  (1)犯罪构成就是法律规定的犯罪的要件。因此,它具有法定性。尽管我国刑法中没有出现“犯罪构成”这个术语,但刑法确实规定了构成各种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刑法理论将刑法的这种规定概括为犯罪构成。所以,刑法实际上是规定了犯罪构成的。

  (2)犯罪构成具有主客观统一性:犯罪构成要件由一系列主客观要件所组成。根据通说,“主观”包括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客观”包括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要件。要成立犯罪,主客观要件缺一不可。犯罪构成理论体现了定罪上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3)犯罪构成各要件之间不是凌乱无序的,而是彼此之间有着密切联系的。它是一个整体、一个系统,而不是简单相加的四个要件。

  【例2】关于犯罪构成,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 由于刑法中并没有出现“犯罪构成”这个词,因此它只是一种理论,不具有法定性

  B 我国刑法中虽然没有“犯罪构成”的术语,但刑法确实规定了构成各种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所以,刑法实际上是规定了犯罪构成的

  C 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不同于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其最大区别在于我国的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彼此没有联系

  D 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3.犯罪构成的意义犯罪构成对刑事立法和司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立法:要使法律具有明确性,能够对公民起到自我约束和指引作用,法律就必须明确规定每个犯罪的犯罪构成。如果法律规定模糊不清,罪刑法定原则就无法实现。对于司法: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唯一法律标准。认定罪与非罪、区分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重罪与轻罪,都需要犯罪构成。

  (二)犯罪构成的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对犯罪构成进行不同分类。我们仅讲一下经常会用到的一种分类: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一般认为,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分则性条文就单独的既遂犯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总则性条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加以修正而就共犯、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例3】请分析“修正的犯罪构成”在实践中有何意义。

  (三)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组成要素,即要件的总和形成犯罪构成。犯罪构成要件可以分为具体要件与共同要件。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是指具体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每一个犯罪都有其具体构成要件。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指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共同要件是从具体要件中抽象出来的。根据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的共同要件,即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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