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未告知晚点原因引乘客不满
www.110.com 2010-07-10 09:15

  据《齐鲁晚报》报道本月26日,经停山东济南站的列车出现大面积晚点。事后,铁路部门一直未向乘客说明原因,引起乘客不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济南铁路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向乘客诚挚道歉;今后将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向乘客发布列车运行信息。

  京沪线电线被砸断

  据介绍,26日济南铁路局车辆大面积晚点原因是,当天15点40分,京沪高铁党家庄特大桥在进行拆梁施工时,由于司机操作等问题导致吊车履带倾斜,吊车大臂歪倒在京沪铁路正线上,砸断了供电线路,从而导致京沪线上下行停电,电力机车及动车组无法运行。

  事发后,济南铁路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线路开通,同时抽调部分内燃机车摆渡电力机车运行。当天20时30分,线路抢修完毕并顺利送电,京沪线全线开通。

  这一信息为何没及时通知乘客?铁路部门解释说,铁路施工方不属于铁路部门,因此铁路部门的信息传达有些滞后。下一步在和相关部门沟通的同时,济南铁路局将加强信息互通,及时将晚点原因传达给乘客。

  晚点赔偿无明文规定

  火车晚点造成了大量乘客利益受损。很多乘客质疑:“火车晚点这么长时间,难道就应该让我们自己买单?”

  山东德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国律师就此事表示:“乘客有知情权,铁路部门有义务告知乘客晚点的原因,于情于理于法,也都应该向乘客致歉,这只是最起码的。铁路部门也应充分尊重和保证乘客的知情权,及时、如实地向乘客说明晚点原因。”他说,铁路法对于火车赔偿领域,只涉及治安损害赔偿,晚点赔偿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