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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者逃逸司机也要现场报警
www.110.com 2010-07-10 09:16

  本期话题:

  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索赔情况

  点评律师:

  广东绅源律师事务所彭浩中律师

  为了避免轻微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堵塞,交警部门早已提醒,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在做好标记后,双方应迅速离开再行协商解决。但是,如果被撞者“大度”地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连协商都免了就自行离去,司机是否还需“费事”报警呢?

  文/记者刘晓星

  户口在农村,工作在广州

  死亡赔偿金该按何标准?

  案例:去年8月,老井驾驶着一辆面包车与李某驾驶的大货车相撞,老井重伤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老井应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李某所驾驶的大货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了第三者责任险,最高保额20万。老井是某公司的专职司机,面包车是公司的。老井与家人都是农村户口,但自结婚后就来到广州打工。其家中有老婆,一个13岁的女儿和年逾7旬的父母。老婆有工作,父母和老井住在一起,主要靠老井赡养。老井家属可向谁提起哪些索赔?死亡赔偿和扶养费该按广州居民标准还是农村户口的标准?

  律师点评

  居广州超1年就该按广州标准

  可向李某及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两项中可能会因为城乡户籍的差别而出现“同命不同价”的问题,但广东省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本案中只要老井家属能提供死者生前在广州居住了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提供暂住地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均可认为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再有提供老井生前单位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或社保证明,就可按广州户口计算了。

  因老井只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按照广州市户籍政策,女儿可随父户籍,因此被扶养费应按广州户口计算;若老井父母没有其他子女,按政策,父母可随独生子户籍,因此被扶养费也应按广州户口计算。

  另外,若老井家属能证明按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能获得更高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可按该标准。

  被撞者走了怎么办?

  案例:覃郎驾驶着他新买的、买了全保的别克车,自北向南以40公里/小时的速度正常行驶。行驶至路口时,发现一穿着校服的中学生自西向东闯红灯横穿马路。覃郎赶紧刹车,但还是将中学生撞倒在地,别克车的前挡风玻璃也有破损。当覃郎正准备报警时,中学生从地上爬起来,劝说他不要报警,随后便自行离开现场。那么,到底覃郎该不该报警呢?

  律师点评

  司机应现场报警杜绝后患

  覃郎为防止被中学生诬告为逃逸和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被保险公司认为是自己的故意毁坏行为或恶意索赔行为,应该现场报警。

  本案在被撞者走了的情况下,若不是现场报警,则存在不受理的风险和无法获得向保险公司理赔的充分证据。而且,万一中学生或其家属报案,诬告覃郎逃逸,覃郎在无人证的情况下,事故经过很难讲清楚。而且,如果没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保险公司也无法理赔。在责任认定方面,若交警部门受理后能查清事实,覃郎将很大可能承担次要责任,中学生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有关法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乱停车被撞哪方该赔偿?

  案例:许宁晚上到超市买东西,随便将车违章停在路边后离去。不久,一辆飞度车因没有看到许宁的车,将许的车尾撞凹。许宁认为,飞度车主应赔偿其车尾损失。而飞度车主则称,他是正常行驶,是许宁乱停车,应该让许宁赔他的车前部损失。到底该谁赔偿?

  律师点评

  乱停车者承担主要责任

  本案是许宁的违章停车行为过错在先,而飞度车主在正常行驶中无重大过错,只是未注意到前方的车辆和采取紧急措施,因此,许宁应承担主要责任,飞度车主承担次要责任。飞度车主可能承担5%~20%不等的责任。

  另外,目前,有一种提法叫“贬值费”,是指因车辆被他人损坏而进行修复,在修复完整后所产生的与未损坏前的价值的差额。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有此名词,但实际上它是财产的特殊损失的概括名称。既然是财产损失,当然可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向责任人索赔,也即向事故责任他方索赔。但是,索赔人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贬值多少的证据。对此,作为索赔方确实很难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而且目前也没有对被撞车贬值进行评估的专门司法评估机构,从现行的司法实践来看,通常是法官的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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