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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火车上暴力袭警受处罚
www.110.com 2010-07-10 09:16

  正义网辽宁11月9日讯(记者叶红  通讯员赵宁)酒后失德暴力袭警,11月3日,被告人王青龙因犯故意伤害罪和妨害公务罪,被大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2009年4月10日下午,被告人王青龙与朋友酒后来到沈阳火车站,准备乘火车回大石桥。醉醺醺的王青龙无票登上满洲里至大连的旅客列车1号车厢。车厢乘务员肖某到王青龙座位告知其到办公席补票,转身离开时,被王青龙用膝盖猛顶后腰部。肖某忍着气忿将列车长马某喊至1号车厢,当马某要求王青龙出示车票时,王青龙起身拳击马壮头部,将其打倒在地。不久,当值乘警长周某闻讯赶到1号车厢,询问王青龙是否打人并要求其配合调查时,王青龙骤起上前用膝盖猛顶周秦裆部,周某毫无防备、不支倒地,摔伤头部。

  王青龙扑上去继续对周某拳打脚踢,马某、肖某见状连忙上前阻止,被王青龙打退。后在周围几名旅客合力之下终于制服了王青龙。当晚车到大连,几名伤者立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检查治疗。经法医鉴定,乘务员肖某腰部、乘警长周某头枕部的损伤程度分别构成轻伤、轻微伤。

  王青龙于次日酒醒后,称对打人的经过已记忆不清,但当时在场的数名证人均证实其打人袭警的事实,对此王青龙亦无辩解。经调解,王青龙给予被害人5万元的损害赔偿,并对自己酒后无德伤害他人的行为进行了反省,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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