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增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新办法
www.110.com 2010-07-10 09:17
从现在起,凡在吉林市因交通事故损害而产生赔偿争议的人,除了通过当事人和解、行政调解和提起诉讼外,又多了一条渠道:仲裁方式。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纠纷也逐年增多。为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纠纷,日前,吉林市交通部门创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当事人除了可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外,还可通过仲裁方式来解决。这一简便快捷、经济成本低、一裁终局、有法律强制力等特点的做法,受到社会各界好评。目前,仲裁方式已在船营交警大队试行,不久将在全市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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