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郑州中院召集各业代表进行激辩,最终形成交通事故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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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这种交通工具日益大众化,郑州市汽车保有量屡创新高。仅今年上半年,郑州平均每天就有近400台新车上路。与此同时,由于驾驶员安全意识差、道路建设滞后等现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随之而来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激增。
为破解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不断出现的难题,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90多位法官、交警、律师、保险行业代表,在新密市就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法院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最终出台指导意见,为法官和当事人今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提供相关标准。
探寻交通事故原因
出台审判指导意见
昨天共有30多家单位、9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大家现场围绕“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车辆被抢盗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无偿搭乘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员损害的,驾驶人员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驾驶人员因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方所提出的精神抚慰金是否支持”等问题进行探讨。
根据现场法官的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存在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二是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不依法通行;三是公路建设不能随着车辆数量的上升同步发展,导致交通事故多发。此外,一些驾驶员驾驶技术低劣,未经培训就买车上路,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
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出现了一些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例如诉讼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难以确定等。为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统一全市两级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具体操作规范及具体标准,避免同类案件不同结果现象的发生,活动主办方现场拿出刚刚出台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现场表决。该指导意见共分35条。
代驾出现交通事故
谁应该担责?
随着近年来警方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升级,饭店、酒吧提供了代驾服务,还产生了专门“为酒而生”的新兴行业——酒后代驾。代驾车辆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谁应承担责任?
指导意见认为:代驾车辆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代驾人员或安排代驾人员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原驾驶人有过错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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