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鉴定机关和专家
www.110.com 2010-07-10 09:41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专家的选定
主要学科鉴定专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在需要查明死亡原因及明确伤残等级时可以抽取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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