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移费用过高是公司资本到位的主要障碍之一,工商部门对此早有认识。重庆市工商局早在2001年就通过市政府商请国土房管、税务等部门下调了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过户税费,但多数企业仍然感到负担过重,不愿办理。在客观上,过户费用也确实导致企业设立成本的提高,不利于鼓励投资兴业。这个问题,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工商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也不易把握,但这种现象既已客观、大量地存在,要等待立法解决也不现实,只能更多地从合理性上加以考虑。出资人以置换出资的方式实现出资到位,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交易的稳定也是有利的。因此,没有必要强制企业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允许股东有条件的置换出资,并在出资到位后予以通过公司年检。
其次,置换出资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这关键要看置换出资是否导致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或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可以看出,在公司股东、注册资本不变的情况下,置换出资本身不会导致上述任一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因此,资产置换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但是,置换出资会导致股东出资形式的改变,而出资形式是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置换出资就必然要修改章程。因此,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将修改后的章程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置换出资应当遵循的原则。
置换出资应当遵循“等质置换”或“等价置换”的原则,即注入公司的资产和剥离出去的资产在质地和价值上应是相当的,其最终目的是要兼顾出资人、债权人和企业三方的利益。置换出资不能造成公司实际财产的减少,进而影响债权的实现,这一问题工商部门应当密切注意,严格把关。在实践中,出资人新注入的资金与置换出的实物或土地使用权必须是等价的,实物或土地使用权价值必须以资产置换时点为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不能简单地沿用公司成立时,股东以该实物或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的金额,以防止公司出资人恶意逃废债务。
第四,置换出资应当履行的程序和手续。
- 上一篇:实物出资义务的违反
-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时,如何核
- ·公司法中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几个问题
- ·公司法中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几个问题
- ·股东以债权出资如何验资
- ·股东现金支付的不竞争款项如何纳个税
- ·公司如何制作股东出资证明书?(谢恒法律顾问
- ·什么是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向股东签
-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 ·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如何私了?实用操作指南
- ·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
- ·离婚时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
-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另一方出资装修,离婚如何分
- ·对于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离婚时应如何认
- ·子女买房,父母的出资该如何认定性质?
- ·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如何分割
- ·新婚姻法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离婚时如何分割
- ·试用期辞退员工如何合法操作?